|
華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廠區沉降修復項目施工招標文件招標項目編號:HX-ZB-2020001
華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廠區沉降修復項目施工招標文件
招標人(法人公章):華新(佛山)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簽章): 被授權委托人(簽名或簽章):
2020 年 08 月 招標文件目錄 一、專用條款 1.項目概況及招標內容 2.預算(招標工程量清單) 3.承包合同 4.招標方式 5.招標公告及投標邀請 6.招標議程安排 7.投標有效期限 8.投標資格 9.投標費用 10.投標保證金 11.投標報價 12.投標文件 13.投標人參加開標評標會議人員 14.開標、評標、定標、中標 15.簽訂合同 16.廢除中標 17.附件列表 二、其它事項條款及說明 三、投標文件內容及評審細則 四、投標文件否決性條款摘要 1、取消投標資格的情形 2、開標階段的不予受理情形 3、圍標、串標與廢標的判定與處理 五、通用條款 2.項目概況及招標內容 3.施工合同 4.招標方式 5.招標公告及投標邀請 6.招標議程安排 7.投標有效期限 8.投標資格 9.投標費用 10.投標保證金 11.投標報價 12.投標文件 13.投標人參加開標評標會議人員 14.細微偏差修正 15.開標、評標、定標、中標 16.簽訂合同 17.廢除中標 六、合理低價評標辦法開標、資格后審、評標工作細則 1.開標、評標工作原則 2.現場澄清、說明或補正 3.開標程序 4.資格后審程序 5.評標程序 七、附件 一、專用條款 1.項目概況及招標內容
2.預算(招標工程量清單)
3.承包合同
4.招標方式
5.招標公告及投標邀請
6.招標議程安排
7.投標有效期限
8.投標資格
9.投標費用
10.投標保證金
11.投標報價
12.投標文件
13.投標人參加開標評標會議人員
14.開標、評標、定標、中標
15.簽訂合同
16.廢除中標
17.附件列表
二、專項條款中其它事項的說明
三、投標文件內容及評審細則 (一)資格函件 投標人資格審查內容及評審細則
(二)經濟標書 經濟標書內容及評審細則
四 、投標文件否決性條款摘要
提示招標人:如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補充文件中增加否決性條款的,招標人應當重新編寫本章節內容,將新增否決性條款摘要列入本章節,并發布新的完整的《投標文件否決性條款摘要》。否則,增加的否決性條款無效。 提示投標人和資格審查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本章節是本施工招標文件(含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補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決性條款的摘要。除出現以下情形外,投標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決處理。招標文件中有關否決性條款的闡述與本章節不一致的,以本章節內容為準。 1、取消投標資格的情形: 1.1.拒絕服從《招標議程安排表》安排; 1.2.存在違反招標投標相關會議現場管理制度或會議紀律的行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絕糾正; 1.3.除獲得招標人工作人員或評標委員允許之外,存在其他任何對招標人工作人員或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施加影響的行為。 2、開標階段的不予受理情形: 2.1.在投標截止時間以后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2.2.未按本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密封、標記或違反暗標規定的; 2.3.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 2.4.資格審查被評為不合格的; 2.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圍標、串標與廢標的判定與處理 3.1.圍標、串標的判定與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評標委員會(或資格審查委員會)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集體表決認定后,除按廢標處理外,將提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情況依法做出處理: 3.1.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內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3.1.2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錯漏之處一致的; 3.1.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同一人編制的; 3.1.4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機構成員或其他成員存在相同人員的; 3.1.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的; 3.1.6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人提交投標文件的; 3.1.7評標委員會(或資格審查委員會)認定的其他串通投標情形; 3.1.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串通投標情形。 3.2.無效投標文件的判定與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評標委員會(或資格審查委員會)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集體表決認定后,按無效投標文件處理而讓該投標文件退出評標程序。經確認的無效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絕,并且不允許投標人通過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異,使之成為具有符合性的投標文件。 3.2.1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相關負責人未按照規定參加開標,但招標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3.2.2投標文件未按本招標文件的相關規定進行密封、標記,或沒有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章的; 3.2.3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的相關規定加蓋投標人企業公章,或沒有投標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章的; 3.2.4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編制,主要內容不夠完整或關鍵字跡無法辨認; 3.2.5規定為暗標的技術標書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隱去投標人名稱、相關人員姓名以及除了招標項目之外的其他項目名稱等與判斷投標人身份相關的標識或暗示; 3.2.6投標人以他人的名義投標或有弄虛作假投標嫌疑,或出現上述圍標或串標情形的; 3.2.7投標人擬派駐的項目負責人的任職資格條件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 3.2.8投標文件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報價、工期、質量、技術規格、技術標準等實質要求; 3.2.9投標人拒絕對細微偏差作出補正; 3.2.10投標文件中存在招標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實質性條件; 3.2.11投標人存在違反招標文件通用條款第8條規定的情形; 3.2.12聯合體投標人未按照規定提交《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 3.2.13投標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重大偏差; 3.2.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通用條款 1、總則 1.1 除特別注明之外,招標文件所指國家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招標投標相關的語言均應當使用中文(漢語,下同)及阿拉伯數字,必要或生僻的專業名詞使用其他語言的應當附有中文注釋。 1.3 招標投標相關的計量均應當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1.4 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所指天均為日歷天,工作日均為國家機關法定工作日,時間均為北京時間。 1.5 投標人提供的通訊方式應當為招標人可以實現的通訊方式。否則,招標人將不承擔文件、材料無法及時送達或相關信息無法及時告知的責任。 招標人與投標人的每次通訊雙方都應當在收到或應當收到之日起24小時之內予以答復或確認。 1.6 招標文件的解釋權利歸于招標人,解釋的順序按照發出時間的相反順序。 1.7 招標人向投標人提供的有關招標項目的情況及數據是招標人現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實情況及數據,投標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結論,招標人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由于招標內容發生變化,導致原已符合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符合招標內容變化之后的投標資格無法繼續參加投標的,將退還投標人已支付給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的費用,不予任何補償或賠償。 1.8 招標文件包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目錄載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標人向投標人發出或提供的其他與招標投標相關的所有文件、材料。 1.9投標人應當仔細檢查、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發現招標文件存在缺頁或錯誤應當及時向招標人提出。 投標人未能仔細檢查、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或未能及時發現招標文件存在缺頁或錯誤導致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1.10投標人認為招標文件存在表述歧義、招標工程量清單計算錯誤或其他需要招標人予以澄清的問題,應當于投標截止之前至少提前3天以書面方式向招標人提出。 投標人未提出問題的,視為投標人已充分理解招標文件所有內容,一旦遞交投標文件,視為投標人已接受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 1.11 招標文件發出后,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15 日之前,招標人可以補充通知等方式修改招標文件。 1.11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應當于《招標議程安排表》中載明的時間及地址參加現場踏勘及答疑會議,以獲取編制投標文件及簽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況及數據。 投標人參加現場踏勘、答疑會議的費用以及責任、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未參加現場踏勘、答疑會議導致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1.12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重新組織開標或重新組織招標,不予任何補償或賠償: 1.12.1遞交投標文件或具有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3 個的。 1.12.2資格審查合格投標人少于3家的。 1.13 重新招標遞交投標文件或具有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仍然少于3 個的,經招標人相關部門批準之后將改變招標方式或不再進行招標,不予任何補償或賠償。 1.14 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以及相關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珠海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1.15 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可以向招標人有關監督審計部門進行投訴。
2.項目概況及招標內容 2.1 項目已具備施工招標條件。
3.施工合同 3.1 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專用條款載明的內容。
4.招標方式 4.1 公開招標。
5.招標公告及投標邀請 5.1 招標公告所載內容與招標文件一致。 5.2招標人不予接受未獲邀請的潛在投標人提出的關于邀請投標人參加投標的申請或疑問。
6.招標議程安排 6.1 《招標議程安排表》包括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相關事項的時間及地址安排,招標人、投標人應當于《招標議程安排表》載明的時間、地址進行有關事項。 6.2 《招標議程安排表》沒有安排的事項為招標投標活動不需要或不開展的事項。
7.投標有效期限 7.1投標有效期按《專用條款》執行。在此期間,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受招標文件約束。 7.2 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限之內撤回投標文件或拒絕履行投標文件承諾的將被沒收投標保證金,造成招標人損失的,投標人應當賠償損失。 7.3 原定投標有效期限終止之前,若出現特殊情況,招標人將以書面方式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投標有效期的要求。 7.4投標人應當以書面方式答復是否接受延長投標有效期的要求。 投標人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標文件,采用現金(銀行轉賬)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有效期限自動相應延長。 投標人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失效,投標人可以收回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未有答復的,視為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
8.投標資格 8.1 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投標人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8.1.1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資格條件; 8.1.2沒有處于取消投標資格處罰的有效期限之內; 8.1.3沒有處于停產停業或破產的狀態; 8.1.4沒有處于法律法規許可的正當行為受到限制的狀態。 8.2招標人的任何附屬機構,或向招標項目提供了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造價咨詢、監理等服務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屬機構,不得參加投標。 具有隸屬關系的投標人不得同時參加投標。
9.投標費用 9.1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專用條款規定支付應當由投標人支付的費用。 9.2 除了按照招標文件專用條款規定應當由投標人支付的費用之外,中標人還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專用條款規定支付應當由中標人支付的費用。 9.3 投標人參加投標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自理。
10.投標保證金 10.1 投標人應當于《招標議程安排表》載明的投標保證金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標文件專用條款規定的金額、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 10.2 投標保證金是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作為無效投標文件處理。 10.4 招標人將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向未列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保證金自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退還。 采用現金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將退回投標人賬戶。 10.5 下列情形,招標人將在5個工作日之內退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10.5.1招標終止; 10.5.2招標失敗需要重新招標; 10.5.3投標人拒絕在投標有效期限終止之后延長投標有效期限。 10.6 投標人存在下列行為之一,招標人將取消投標人的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沒收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投標人應當賠償損失: 10.6.1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的; 10.6.2投標截止之后至投標有效期限終止期間撤回投標文件的; 10.6.3由于違法行為被取消投標資格或中標無效的,但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除外。 11.投標報價 11.1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專用條款的相關規定進行投標報價,投標人未按照規定進行報價的,作為無效投標文件處理。 11.2 投標報價最小計量單位為“元”,小數點之后保留兩位數值,小數點之后超過兩位的數值按照四舍五入處理。 11.3 無論采用何種報價方式,投標報價的有效值應只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值,超過小數點后兩位的數值視為細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處理。 12.投標文件 12.1 投標文件應當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彩色圖表除外)墨水打印或書寫。 12.2 投標文件每一份正本、副本應當分別在投標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 投標文件每一份正本、副本應當各自裝訂成冊。 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若不一致將以正本為準。 12.3 投標文件應當使用招標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照同樣格式擴展)編制,未提供格式的投標人可自行確定。 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編制的,招標人將不承擔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識錯誤或不利于投標人的結果。 12.4 投標文件包裝應當按照招標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及說明進行密封及標志,未提供格式的投標人可自行確定。 投標文件包裝未按照招標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及說明進行密封及標志的,招標人將不承擔投標文件遞交之后仍然可能存在的丟失或提前開封的責任。 12.5 投標文件若有修改應當在修改處加蓋投標人法人公章。 投標文件應當盡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間插字方式進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間插字,招標人將不承擔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識錯誤或不利于投標人的結果。 12.6 投標文件應當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簽署并加蓋投標人法人公章。 12.7 投標人應當于《招標議程安排表》載明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文件送達《招標議程安排表》載明的地址及負責接收相關文件的工作人員。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址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不予受理。 12.8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之前,可以書面方式補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已經提交的投標文件。 投標文件的“補充”、“修改”除了應當符合招標文件專用條款及通用條款關于“投標文件組成及編制”、“投標文件份數及封裝”的規定之外,還應當在“補充”、“修改”的封面及封裝表面注明“補充”或“修改”。 投標人在投標截止之后,不得補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規定可以在投標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標人、評標委員會(或資格審查委員會)要求投標人作出的承諾或細微偏差補正除外。 12.9評標委員會(或資格審查委員會)在表決判定廢標后,剩余有效投標人不足3個的,應當終止評標,宣布本次招標失敗。由招標人重新組織招標,招標人不負擔因招標失敗給投標人造成的損失。 12.10 開標、評標結束之后,所有投標文件(營業執照、資格、資質證書原件除外)將由相關招投標管理機構封存,中標通知書發出之后將移交招標人。
13.投標人參加開標評標會議人員 13.1 代表投標人參加開標評標會議的人員應當在開標會議開始之前完成簽到。未簽到的,視為未能按時參加開標評標會議處理。 13.2 投標人參加開標評標會議的人員不符合招標文件專用條款規定的、未能按時參加開標評標會議的、未能提供相關文件或提供不全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14. 細微偏差修正 14.1細微偏差是指投標文件在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內容存在細微計算誤差或提供的技術信息、數據不夠完整等情況,補正之后不會造成對其他投標人不公平(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真實意思表示)或對招標人造成不利的結果。 14.2 存在細微偏差的投標文件,應當在開標、評標結束之前要求投標人書面承諾同意補正細微偏差。 書面承諾應當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現場簽名確認。 投標人書面承諾同意作出補正之后,應當視為有效投標文件。若投標人拒絕補正,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14.3細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則進行補正: 14.3.1經濟標書投標報價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應當以大寫金額為準,修改小寫金額。 14.3.2經濟標書投標總價金額與分項報價合計金額與不一致的,除非投標總價金額存在明顯的小數點錯誤,否則,應當以投標總價金額為準,修改分項報價合計金額。 14.3.3其他細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標人的原則進行補正。
15.開標、評標、定標、中標 15.1 投標人應當于《招標議程安排表》載明的時間、地址參加開標、評標會議(招標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15.2定標方式 評標委員會(或資格審查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應當限定在三個以內。招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及評標委員會(或資格審查委員會)確定的排列順序,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15.3《中標通知書》為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
16.簽訂合同 16.1 招標人、中標人應當于招標文件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間之內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共同簽訂合同。 16.2 招標人、中標人若無法按照招標文件專用條款規定的時間簽訂承包合同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解決。
17.廢除中標 17.1 中標人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招標人將廢除投標人的中標,已發出的《中標通知書》及已簽訂的承包合同自動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將由投標人承擔: 17.1.1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或與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 17.1.2放棄中標或在投標有效期限終止之前撤回投標文件; 17.1.3由于中標人原因未能按照招標文件專用條款規定與招標人簽訂施工合同; 17.1.4由于中標人原因未能按照招標文件專用條款規定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 17.1.5國家、廣東省、佛山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明顯損害招標人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的情形。 六、合理低價評標辦法開標、資格后審、評標工作細則
1.開標、評標工作原則 1.1 開標、資格后審、評標會議在《招標議程安排表》規定的時間及地點公開進行。 1.2 開標、資格后審、評標會議由招標人指定的工作人員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1.5評標活動應當封閉進行。 評標結果公布之前,參與評標活動的單位或個人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私下向投標人透露評標活動的任何信息。
2.現場澄清、說明或補正 2.1 資格審查委員會認為(招標文件中存在含義不明確或表述不一致的內容)需要招標人對招標文件條款進行澄清的,可以要求招標人進行澄清,澄清不得背離招標文件的實質內容(不得超出招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招標文件的真實意思表示)。 2.2 資格審查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或表述不一致的內容進行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補正,但澄清、說明或補正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真實意思表示。 2.3 澄清、說明或補正的每一次要求與答復將以書面方式進行記錄。
3.開標程序 3.1開標由招標人委派的代表負責,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并組成開標小組。主持人宣讀招標人及相關監督工作人員名單及組成情況,宣讀開標會議注意事項。 3.2主持人請工作人員按照投標人簽到順序逐個檢查、宣讀所有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銀行轉賬)符合情況,請招標人工作人員記錄投標保證金(銀行轉賬)符合情況。 3.3 主持人請招標人工作人員按照投標人簽到順序逐個檢查所有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密封情況,記錄、宣讀檢查情況。 3.4主持人請招標人工作人員提交投標文件密封、投標保證金檢查情況記錄,宣讀投標文件密封、投標保證金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名單。 3.5不予受理的投標文件: 3.5.1在投標截止時間以后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3.5.2未按本招標文件的規定進行密封、標記或違反暗標規定的; 3.5.3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 3.5.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6開標會議結束
4.資格后審程序 4.1采用合理低價評標辦法的建設工程招標,由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投標人資格審查。 4.2主持人宣布資格后審會議開始,宣讀資格審查會議注意事項,宣讀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及評委資格檢查情況。 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及評委資格符合規定的,由資格審查委員會推薦或選舉一名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擔任主任評委。 4.3 主持人介紹招標項目概況及評審細則。 4.4主持人解答資格審查委員會或評標委員會疑問。 4.5資格審查委員會逐個開啟投標人遞交的《資格函件》,并嚴格對照《投標人資格審查報告表》,審核判斷投標人是否滿足相關資格條件。 4.6 審查過程中如出現疑問,資格審查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進行澄清說明,并根據招標文件設置的條件要求進行判斷;如出現投標人資格不符合招標文件設置條件的,應當向投標人說明情況,并允許投標人答辯。資格審查委員會應當書面記錄有關情況。 4.7進行資格審查澄清、答辯的代表必須是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澄清、答辯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澄清、答辯前須由招標人工作人員核對身份,該代表務必攜帶有效的身份證明材料。 4.8資格審查委員會要求投標人進行澄清、答辯,但投標人在規定時間內未派出人員及時作出澄清、答辯的,視為投標人放棄澄清、答辯的權利,有此產生的后果由投標人承擔。 4.9全部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材料審查完畢后,資格審查委員會應當出具《資格審查報告》,由全體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簽名。 4.10資格審查合格投標人參加下一階段評標。資格審查合格投標人少于3家的,不再進行后續評標程序。 5.評標程序 5.1由招標人委派的代表當眾拆封投標函,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報價,以及投標函中的其他主要內容。 5.2由招標人委派的代表將各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以及投標函中的其他主要內容錄入電子輔助評標系統。 5.3主持人宣讀招標文件載明的價格以及規定的投標報價(費率)上限、投標報價(費率)下限等與判斷投標文件是否有效的相關內容,由電子輔助評標系統對《經濟標書》評審。 5.4采用合理低價評標辦法的,有效投標報價低于并且最接近所有有效投標報價平均值的投標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5.4.1、當所有有效投標報價均相等時,該投標報價為中標價。 5.5評審完成由招標人工作人員復核無誤之后向主持人提交《經濟標書》評審意見、中標候選人名單及排列順序。 5.6主持人宣讀中標候選人名單以及第一中標候選人投標文件承諾的合同總價(費率)、合同單價(費率)、合同工期、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等相關內容。 5.7主持人撰寫《評標報告》,由全體招標人工作人員簽名并請監督工作人員簽名確認。 5.8主持人請招標人工作人員將開標評標記錄、《評標報告》存檔。 5.9評標會議結束。
附件1 投標人資格審查報告表 工程名稱:
填表說明:填“通過”、“不通過”或“未審查” ,投標人有一項“不通過”,資格審查視為不通過。
資格審查委員會簽名:
日期:
附件2 投標人應當遵守的投標文件格式
■投標文件包裝封面。 ■標書封面。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投標函。 ■投標報價書。
附件3投標文件包裝封面
年 月 日 時 分之前不得開啟。
包裝內容:□資格函件□經濟標書□開標會議現場需要核查的材料原件
項目名稱: 華新(佛山)彩印印刷有限公司廠區沉降修復項目
投標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簽章):
被授權委托人(簽名或簽章):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辦公電話: 移動電話:
說明: 1.標書名稱應當與所包裝的標書相同。
附件4標書封面 (正本/副本)
建設工程施工投標文件
(標書名稱)
項目名稱: 華新(佛山)彩印印刷有限公司廠區沉降修復項目
項目地址:
投標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簽章):
被授權委托人(簽名或簽章):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辦公電話: 移動電話: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標人名稱)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委托(被授權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負責(項目名稱)的投標活動,處理與之相關的事務,包括:獲取招標投標相關文件、材料,提出相關問題,參加相關會議,簽署、遞交、撤回、修改、澄清、說明、補正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投標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被授權委托人無轉委托權。 被授權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內從事授權范圍之內的相關活動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投標人承擔。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投標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簽章):
被授權委托人(簽名或簽章):
年 月 日
附件7 投 標 函 華新(佛山)彩印印刷有限公司: 本投標人已詳細閱讀了華新(佛山)彩印印刷有限公司廠區沉降修復項目 的招標文件,現就參加投標的有關事項向招標人鄭重承諾如下: 保證近1年之內沒有行賄犯罪記錄,沒有因為行賄謀取中標、弄虛作假騙取中標、串通投標等行為受到處罰的記錄。 1.自覺遵守國家、廣東省、佛山市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規定,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2.自覺服從《招標議程安排》,遵守招標投標相關會議現場紀律。 3.保證投標文件內容無任何虛假,不存在串通進行投標的行為。 4.保證在投標有效期限之內自覺遵守招標文件約束,履行投標文件承諾。 5.保證接受、配合招標人對投標文件相關內容進行的調查核實。 6.一旦中標,保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投標文件承諾、承包合同約定以及技術規范要求,以下列工期完成招標內容的所有施工任務,達到下列質量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標。 合同工期:合同簽訂生效之后[45 ]日歷天。 質量要求:合格。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合格。 7.一旦中標,保證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方式、時限提交履約擔保,按招標文件規定簽訂承包合同。 8.一旦中標,保證不非法轉包工程;保證按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行使合同權利、履行合同義務,密切配合相關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開展工作,服從相關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以及建設單位駐現場代表、現場監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9、接受招標文件全部內容,否則,同意被廢除投標資格并接受處罰。 10、擬派項目負責人為: 。 本投標人如有違反以上承諾,將自動放棄投標資格、中標結果,自覺接受相關處罰。
投標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簽章):
年 月 日
附件8 投標報價書
我公司參加“華新(佛山)彩印印刷有限公司廠區沉降修復項目”招標項目的投標,愿意接受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和條件,報價如下表:
注 1.投標總價不得超過投標報價上限。2.投標單位所報投標報價大寫小寫的數額不同時,以正本中大寫的數額為準。3.投標報價以投標總報價為準。
工期:合同簽訂生效之后[ 45 ]日歷天。
投標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簽章):
投標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